11月14日上午,我校召开2014年第二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。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关昌峰主持,组织部部长毛立新、人事处处长李文中、财务处处长宋来新、国资处处长李晓林、审计室主任郑新红、监察室主任李学斌参加了会议。
与会人员首先学习了七部委联合印发的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》,之后会议对组织部提出的新一轮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进行了讨论,确定了对继续教育学院、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(兼)、图书馆原馆长、保卫处原处长、西校区管理办公室原主任、校长办公室原主任、党委办公室原主任、研究生工作部原常务副部长、材料学院原党委书记、理学院原党委书记、招生办公室原主任等十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