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》《北京化工大学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根据学校高新技术研究院的委托,学校审计处派出审计组,自2020年11月27日起,对张鹏同志、邓利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,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者延伸审计(调查)有关单位。现予以公示,具体名单如下:
张鹏,2020年1月-2020年10月,厦门北化生物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。
邓利,2018年3月-2020年1月,厦门北化生物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。
审计期间,如有情况反映,请与审计组联系。
联系电话:010-64423045
电子邮件:shenji@mail.buct.edu.cn
北京化工大学审计处
2020年11月25日